本报北京2月10日讯通讯员杨浩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涉嫌犯非法经营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某,化名刘鹏,多次居间介绍供体向患者买卖人体器官。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1月21日,被告人刘某在北京市西城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内,居间介绍“供体”董某与患者刘某某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此后短短3个月时间内,刘某伙同高某等人居间介绍两起器官买卖,分别促成“供体”李某与患者吴某进行肝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约为人民币20万元。
在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内,刘某居间介绍“供体”与患者王某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非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1.8万元。
此外,刘某组织其他几名被告人于2009年3月至5月间,在北京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市租赁房屋,通过互联网招募多名“供体”居住,欲居间介绍进行人体器官非法买卖。2010年5月3日,刘某经网上追逃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