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栋
兔年春节刚过,有关是否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议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不仅内地及香港媒体持续评论,一些国际媒体也十分关注。燃放烟花爆竹的负面作用相当明显,费钱扰民不说,它还会造成空气污染并成为火灾事故的一大隐患。但过年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一大民俗,要完全禁止也不尽合情理。为此,有学者建议可以通过征税的方式来限制燃放,并作为事故赔偿的预备金。此言一出,批评声不绝于耳。
一般而言,开征新税总不是件让人欢迎的事情,因为它意味着使用一种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提高,而最终的买单者还是社会大众。但我们认为,这不应成为拒绝新税的理由,有必要开征的,还需政府拿出魄力。
烟花爆竹类似于烟酒,基本都是弊大于利,但要完全禁止却又不可能。对这样的行为进行限制需多管齐下,税收作为经济手段,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就烟草而言,一些国家不仅在很多场所禁烟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也对此课以重税,提高消费成本。有些国家甚至对汽油也课以很高的消费税,因为燃烧汽油会污染环境。不但污染环境、还要扰民的烟花爆竹,为什么就不能征税?
很多人之所以反对开征新税,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即便开征也无法遏制甚至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二是中国的税收使用并不透明,很多钱收上去之后不知道用在哪里,与其不明不白地被收上去,还不如不收。最近一家网站的调查也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在接受调查的5000名普通民众中,有45.7%的老百姓表示 “我连自己交了什么税都不清楚”,有51.1%的百姓表示“我交了税但不知道税干嘛用了”,仅有3.2%的人选择“缴税、用途一清二楚”。
诚然,单靠征税一途对遏制燃放烟花爆竹效果有限,而且还有可能让其成为有钱人的游戏,但如果缺了经济手段这一环,其它手段会更苍白。国外在限制烟酒消费时充分利用税收这一手段,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另外,如同房地产调控一样,虽然很多人质疑政策的效果,但如若没有这些政策出台,房价的涨幅是不是会更大?而且,一旦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类似于沈阳今年发生的事故,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少数人肇事多数人(至少也是所在区域的公众)买单。这对于那些不燃放烟花的民众相当不公平,而将税收征上来作为预备金则正好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至于税收的使用,政府有义务将其花好,花得透明,有些专款须专用。但严格来说,这是问题的另一面,我们不能以税收使用不透明为由,来反对征税。因为征这个税的首要目的在于抑制一种对社会有害的行为,降低社会成本。上海之前出台的房产税就明文规定,其收入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烟花税如果开征完全可以借鉴这一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要设计得合理,它不仅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也可以对一些不良的消费行为起到抑制作用。之前出台的车船税之所以广受诟病,不在于这个税收本身,而在于其设计不合理 (将私家车和公车分开处理),目的不清晰 (不知是要鼓励节能减排还是要征收财产税)。烟花税只要征得明白,用得明白,相信可以有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