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半月谈》报道:县委书记,级别不高可作用不小。在民间,他们被称之为“父母官”。“金融是制约传统农区发展的最明显的短板。其实穷县的县委书记表面看权很大,但就像一个木偶,牵线的人都在上面。比如工商、税务、银行、质检、土地等都是垂直管理。”河南省一位县委书记说,“我到上面跑项目,对方说喝一杯酒给10万元,我连喝了28杯。没办法,人穷志短啊!”
改革开放之后,听说过跑供销的能喝酒,黄宏的小品《招聘》中也有关于“我自己整两箱啤的不待上厕所的”之豪言壮语。那么,官场又如何呢?一杯10万元,若要让黄宏所演《招聘》中的角色红的白的啤的加在一块都能整的“能人”去喝,那还不得立马成为县委书记中的大财神啊?鉴于此,在加强执政能力的同时,还应当先学会喝酒,最好是一个人起码整两三箱啤的,或者能一次整半箱白的。别说是28杯,即便是再来上一遍28杯,不过是睡一大觉就能恢复上班状态而已。
县官所对应的上级服务管理部门的“大员”们,其实仍然是官场。无论管是工商、税务、银行、质检、土地等等部门大员,都还是正儿八经的官员,而不是如威虎上的“座山雕”,考验一个新来者先不用别的,只用酒量就可以验证其是否有能耐是否忠诚。那么,作为县委书记的上级大员们,为什么也用与座山雕同样的方式方法,来验证一个县委书记的能耐与忠诚呢?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那么,立银行是为私为公?立工商税务质检土地是为私为公?立县委书记又是为公为私?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中国传统思想中所倡导的是这样,我党所历来倡导的“两个务必”,又何尝不是这种思想的升华、延续?一杯酒换10万,28杯酒换来280万的官场交易中,又暗含了多少腐败?公款消费是腐败,权权交易是腐败,将国家的财富当成个人的财产用来下酒也是腐败。而伴生的所有腐败形式比如酒场之下的大送特送换经费换投资换项目,不还是典型的腐败行为吗?
县委书记面对种种典型的腐败现象,他根本就没有站出来,面对“以酒要挟”,他更没有胆量将权权交易行为当成一封举报信来向上举报,而是同流合污。风花雪月、酒场娱乐场的“如仪”乱转一通之后,县委书记得到了项目,项目换来了进步与官帽,与他一同进行酒酒权权交易的上级“大员”们,也一概慷国家之慨之后升官发财,那么,最后某些官场剩下的,岂不就是十足的酒囊饭袋?
而更深层次的弊病又有哪些呢?本来是给甲县的项目,被乙县靠县委书记的28杯酒获得,本来是给穷县的财政援助,却给了能喝酒路子宽的富县,拿国财开酒场玩笑的官场之害,岂不是最大的腐败?
28杯县委书记,是悲剧清官还是酒场好汉?其上面的工商、税务、银行、质检及“土地爷”,又是何等酒酒权权交易的“熟练工”?(李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