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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I DO”女孩吞公司20万判5年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15:05  北京晚报 官方微博

  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辛祖国 黄硕)知名钻饰公司“I DO”一名招商经理侵占公司业务奖励款19.6万元,记者上午获悉,24岁的北京女孩高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法院查明,去年2月至7月间,高某利用担任北京恒信玺利经贸有限公司“I DO”事业部招商拓展部招商经理、助理招商经理的职务便利,采用虚报成功开店介绍奖励等手段,侵占公司业务奖励款共计19.6万元,后高某被查获归案。 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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