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截留农民工?政府应多些监管少些“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16:56  国际在线 官方微博

  央视报道,重庆要求官员春节期间加班截留农民工,重庆企业也采取高薪高福利待遇等方式挽留返乡民工。受访农民工表示,对工作岗位兴趣很大,但由于不熟悉工作环境,并不会轻易留乡工作。(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从日前媒体报道的争夺农民工现象,到近日一些地方政府纷纷“赤膊上阵”帮助企业截留本地农民工,其实都是现实民工荒现象之下的一个“倒逼”。据有关资料显示,东部地区外出打工者的月收入为1455元,中部地区为1389元,西部地区为1382元。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仅高5%,而5年前东部地区工资比西部地区平均高15%。也就是说,东部的低工资发展模式已经丧失了区域竞争的优势。农民工资源被“平均”,东西部用工难均不同程度存在。第二个因素是我国目前农民工后备力量每年比高峰时供应量减少了600多万人,三年差不多少了2000万人。这个“刚性”缺口也让一些地方政府深为本地企业发展而忧心忡忡。

  在这样的现实之下,一些地方政府想企业所想、急企业用工所急,甚至通过下发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官员春节加班帮助截留农民工,既有无奈的成分,也是一份为企业考虑的“好心”。然而,政府的性质不仅是为企业发展服务的,也更应是为弱势农民工服务的。在企业用工上,这种“截留”有可能背离本地和外地企业在用工上的公平竞争,最终也未必对农民工有利。

  在用工招工上,从其性质和市场原则来看,应属于企业自主权,政府也应完全给予企业的自主权。也只有让企业与企业之间充分地竞争起来,才能在竞争中达到一个用工薪酬、待遇上的“水涨船高”。而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企业招工,或直接出面对本地农民工进行截留,甚至是耗费公务经费派出大量官员到沿海城市“抢人”,也似乎有些越俎代庖了。我认为,政府在对待和解决用工荒现象上,最大的职责和职能是政策的引导、尤其是对用工企业的监督和法律的执行方面,至于属于市场竞争性质的农民工的流动和流向问题,不仅不应直接参与而应完全交给企业。

  一方面,或可促进企业运营成本上的节约,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大量中低端企业的转型升级。政府不是企业的“保姆”,在用工荒上“放放手”,让企业得到锻炼和考验、促进个别平时不善待农民工的企业经营者的反思,这没什么坏处。企业要想真正做大做强,并有充分能力应对市场,就必须具备解决和应对用工茅盾的能力。而政府监管部门的真正职责,却是加强对企业在用工方面的监管,通过法律或行政的手段,确保每一个农民工的工资、福利和种类劳动保障的落实,以及与农民工相关的城市户藉、居留和子女教育、医疗等诸多更现实的问题。这才是政府的真正职责啊!事实上,也只有政府将该做的事完全做到位,企业在用工上才不敢“胡来”,也就不会出现肆意侵害漠视农民工权益的伤心事。用工难问题,“市场的终究要归市场”,政府应准确定位自身职责,少些让官员直接到火车站“截人”的做法为妥。(毕晓哲)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