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欧盟其他国家已经有了那里的永久居留,居留证上如果是有相当于西班牙文的autorizacion de larga duracion CE的字样的(各国用自己的文字),即可到您在西班牙居住地区所属的外国人办公室(Oficiana de Extranjeria)申请这里的工作许可。一方面保持那里的永久居留权,同时获得这里工作的许可。
如果您手里的居留证是长期有效的,但是还没有上述字样的,要到您所在国颁发居留证的机关申请欧盟长期居留许可,才能来西班牙申请工作许可。申请所需要的文件取决于您要人家企业里打工还是自己开业。
如果是要打工许可(por cuenta ajena),则首先要根据西班牙全国劳工市场的需要:比如,现在您想去一家餐馆当跑堂,也许就得不到批准。原因是目前失业的餐饮业工人很多。
如果您要从事的是一项西班牙国内缺乏工人的职业,只要提供雇佣单位的有关纸张,诸如企业的036,税单,未欠税证明等等。如果是一项需要特殊技术的工作,还要出示您具备该条件的文凭或相关技术证书。当然还要工作合同草签。那怎样才能知道自己所会得到的工作是不是西班牙劳工市场所缺的工种?可以从劳工部网页上寻找 catálogo de puestos de trabajo de difícil cobertura,或者到雇佣企业所在地区的就业登记局(INEM)去了解。如果您来西班牙是准备自己开业的,也就是要想得到西班牙的por cuenta propia的工作许可的,就要符合外国人法执行法规第58-62条的内容(新法规尚未出台,目前仍用2004年的第2393皇家法令),即要提供一个发展计划,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要能证明第一年就可以获利,至少解决本人的吃住所需,以及开业后雇佣工人情况,是否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劳工部门将审查您提供的材料作出相应的决定。
如果批准,则是有效期一年的工作许可,到期后如果条件照样存在,即可得到更新(renovacion)。(摘自:西班牙《欧华报》;文/郑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