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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台一屋主被判刑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17:09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中新网2月11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一倪姓男子改装阳台后出租房屋,导致瓦斯热水器通风不良,两名房客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屋主有责,以过失致死罪,判刑倪男3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根据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指出,现年36岁的倪姓男子,2004年间,为了增加晒衣空间,将位于新竹县竹东镇的房屋阳台加装采光罩,导致原本在室外的热水器形同设置屋内,通风不良。

  倪姓男子2008年间将房屋出租后,承租的陈姓房客再让出其中一间房间供王姓男子与女友借住,但2008年4月1日下午,王姓男人与女友洗澡时,热水器因通风不良,王男与女友一氧化碳中毒昏迷,送医不治,屋主因而遭控过失致死。

  法院一审时,以过失致死罪判处倪男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倪男不服提起上诉后,高院合议庭审理认为,倪姓屋主在房屋改装后,应将瓦斯热水器加装排气管或改装成电热水器,却一时疏忽,也没有口头告知房客使用热水器时,应打开窗户,对于死者死亡有过失,因而认定一审判决无误,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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