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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大代表吁加快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17:29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中新网南京2月11日电(记者 崔佳明)“同样是从事教育工作,仅仅因为所在学段不一致,导致收入产生较大差距,既有失公允,挫伤广大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有违人才使用的导向。”11日,出席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扬州代表团的江苏省人大代表关注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职员工,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快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建议。

  建议中说,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至2010年年中,全省各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及补发工作全部实施到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已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基本持平。

  据悉,目前,江苏全省75万多名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已经全面落实。建议中指出,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尚没有开展,影响了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中认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后,主要出现了三种情况:第一,就在职教师而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收入和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收入差距比较明显,即使在县城也出现了新进教师中,研究生学历分配至重点高中教学收入低于专科学历分配至小学教学的情况。第二,就退休教师而言,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的收入相差较大。以扬州市为例,经测算,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教职工年收入差距有2万元左右,县(市)义务教育学校和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教职工年收入差距也达到1万元左右。第三,一部分退休教师在职时所在学校还是义务教育学校或完全中学,退休后学校才变成独立高中或职业学校,还有部分退休教师从教期间一直从事义务教育段教学工作直至退休,后因学校性质的变化而使他们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代表们建议,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统一的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同时,省级财政要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合理的资金分担办法,加大对地方财政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县(市)的支持保障力度,确保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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