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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行贿乡领导骗取工程保证金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20:56  正义网

  正义网重庆2月11日电(记者 沈义)骗子侯相忠吹嘘有自有资金6亿元,拟在重庆市忠县建设30万亩油橄榄项目,三名乡领导乘机受贿。经忠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该县法院近日一审认定侯相忠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邓强华、范少文、黎昌祥因受贿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五年、五年有期徒刑。

  2009年初,侯相忠吹嘘有自有资金6亿元,准备在忠县建设30万亩油橄榄项目。他找到忠县磨子土家族乡政府党委书记邓强华、乡长黎昌祥、副乡长范少文后,邓强华三人仅翻阅了侯相忠提供的有关材料,在未对侯相忠个人及其公司经营、资信情况作任何考察的情况下,就与侯相忠签订总投资为2亿元人民币的《招商引资协议书》,还协调、动员村民支持该项目,起草并协助侯相忠与各村、社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侯相忠以该项目为诱饵,先后与22家施工企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骗取工程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险金。该事件造成磨子乡白河村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共计1200多万元无法兑现的严重后果。

  在侯相忠所谓投资建设油橄榄项目中,邓强华三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侯相忠好处费10万元。此外,邓强华还单独收受他人好处费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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