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李光正报道:昨日,记者从武昌区公安分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武昌警方出重拳,对违反“禁改限”规定、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顾某等3人予以行政拘留。
除夕夜,武昌中建广场物业公司的顾某在单位楼下违规燃放属违禁品的大型礼花,导致该广场19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达60平方米,所幸并无人员伤亡。当晚,武昌警方立即赶赴现场,及时控制了火势,并依据《消防法》对顾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悉,在春节7天假期里,武昌警方还对违规买卖、储存违禁烟花爆竹的李某、姜某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10余人进行了教育和罚款。
武昌警方提醒市民,为确保节日安全,请自觉遵守“禁改限”相关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发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