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饶纯武 通讯员杨莉报道:在促销活动有效期内,商家赠送的礼券却领不到赠品。昨日,蔡甸公园新村的杨佳萍小姐就遇上这种烦心事。
据杨小姐介绍,春节前她到蔡甸张湾街逛街时,见新开张的“露茜礼品店”在做促销活动:只要在店内购买100元的礼品,便可赠送价值30元的鲜花。
杨小姐觉得比较划算,便买了100元的礼品,并获得一张30元的鲜花赠券,上面标明优惠活动一直持续到今年正月十五。
昨日,杨小姐走亲戚时,想起还有张赠券,便到礼品店准备领取鲜花,不想店内工作人员告诉她,活动已经结束,且商店正开展新的优惠活动,如果继续消费也有礼品赠送。
杨小姐当即觉得店家在忽悠人,便打电话投诉。工商人员随即赶到礼品店,发现杨小姐的礼品券的确未过期,认为店家单方提前终止促销活动无效,当即责令店家改正错误,继续遵守对消费者的承诺。杨小姐在店内领取了价值30元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