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国锋
1月18日,当到江苏宜兴打工的贵州省六枝特区牛场乡40岁的农民工刘玉江按下手印,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拿到工厂拖欠的18420元工资时,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异乡农民工,和其他32名同伴到宜兴市劳动局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找政府解决工资纠纷前后不到8天时间,没有花去一分钱,就一文不少地拿回了这笔回乡过年的“血汗钱”。
而像这样通过宜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解决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10年就达到了1033起。一个仅有70多名在册律师的县级市,是依靠什么机制和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法律援助的公正和便捷呢?
记者近日在宜兴市司法局采访时了解到,自2007年4月宜兴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由“分担式”改为“集中办案”模式后,不仅真正达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目标,还有效拓展了政府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机制创新和持续开展,仅仅从结案数量上,就从2006年的306件,上升到了2010年的1256件,3年间法援案件总数达到了3578件,为困难群众受援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逾2000万元,办案数连续3年居江苏各县市前列。
在江苏省司法厅确立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目标后,面对目标和成效之间的“不对称”问题,如何改变机制陈旧落后的局面,推动法援工作资金跟上群众需求,成为宜兴市司法局面对经济发展转型大局的重要课题。
“近几年,涉及到民生类的社会矛盾纠纷,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态势。”宜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伟群分析说,法律援助在最初几年,遇到了指派律师难、案件质量控制难等多处瓶颈。此外,办理1000件法律援助案件,按照每件800元至1200元的律师办案补贴计算,至少需要上百万元,不少地方因为财政资金保障不到位,司法行政部门“看菜吃饭”、“量入计出”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宜兴目前在册律师仅70多名,怎样通过他们彻底化解上千件案件呢?”宜兴市司法局副局长史耀清介绍,要扫清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推动法律援助惠民利民的障碍,将法援机构从“收发室”改革成为实实在在的“办案室”,采取集中办案的改革尝试成为了一条新路子。
集中办案模式推动机制创新
2007年4月,宜兴市司法局经过调研,正式着手实行专职律师法援服务的新模式,明确了所有法律援助案件由新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集中统一受理、统一办案。
记者在宜兴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在500多平方米的办公区域,不仅设有接待室、案件讨论室、律师办公室,还建立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为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力量,经宜兴市编办批准扩编,目前在职的14名专职工作人员中,专职律师达到8人,其他几名法律工作者都曾在宜兴市法院工作多年。这支实力强、业务精的法援团队,为法律援助工作做大做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宜兴市司法局局长陈法荣介绍,为了让特困群众享受到政府公共服务的便捷,3年间,宜兴市司法局在引导依法维权、保障群众诉求上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首先是设立了四大窗口。除了完善中心办公区域的功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之外,还在劳动仲裁委、交警部门等设置了3个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每天安排专职律师值班接待,方便群众就近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
其次是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行站点式受理、集中式办案、规范化管理。在工会、妇联、民政、看守所等近10个单位设立了工作站,实行了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工作站牌、公示牌、法援申请表、经济状况证明表、法援登记表等“一卡、二牌、三表”制度。
实现“援调对接”和解率达70%
2009年9月,宜兴市高塍镇给个体工商户倪某操作开花机的福建龙溪县农民薛茂柱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双手卷入,结果造成创伤性失血休克,双手上肢毁损。
虽然薛茂柱被认定为工伤并经过鉴定确认为二级伤残,但因迟迟得不到赔偿,全家生活非常艰难。2010年3月,薛茂柱的妻子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核实情况后,负责该案的法援中心专职律师林国征不仅积极采取了多方协调措施,还和劳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给薛茂柱家送去了米、被子等生活必需品,并通过中心直接对其实施了2000元临时性生活救助。经过法援律师的努力,仅1个多月,宜兴市劳动仲裁委就裁决老板倪某支付工伤赔偿68万余元。但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却发现倪某的个体作坊资产仅仅拍卖到1万多元,而对倪某的存款、不动产调查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经过多方工作,倪某最终通过亲戚帮助,并在宜兴市社会救助资金的支持下,双方达成了一次性补偿和解协议。
很多法援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像上述案件一样,双方都因为突发事件一下子“返贫致贫”,这对化解该类矛盾的确带来了现实的困难。陈法荣介绍说,对此,法援中心发挥大调解机制实现“援调对接”,3年来仅办理的2130件劳动争议案件,和解率达到了70%左右,赡养案件的和解率达到了100%。而采取集中办案以来,受援人对法援工作一直保持着“零投诉”,经过回访形式反馈的群众满意率达到了100%。
本报宜兴2月11日电
编后
宜兴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实行的“集中式”受理办案的模式,实际上是对当前不少地方普遍存在的法援工作瓶颈问题,采取了“对症下药”的形式积极予以化解。这种模式,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对社会特困弱势群体践行司法为民举措,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和模式,为真正有志于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的各方力量搭建了一个平台,从群众几年的“零投诉”和高度满意率,切实感受到了政府法律援助事业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