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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赋予派出所监管物业保安职责 物业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07:59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获悉,今年,宁夏公安厅将在居民小区建立保安持证上岗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从事保安工作,同时赋予派出所对物业保安进行监管的职责。

  据宁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以及物业公司招用人员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都属于保安服务的范畴。这意味着,这些人已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范畴中,派出所负有监管职责。同时,小区内发生抢劫、盗窃案件时,小区门卫、秩序维护员就不能再以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而袖手旁观,应尽责制止,并及时报警,遇有意外事件能先期处置。

  为让这部分人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处置技能,今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将建立保安持证上岗制度。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等招聘的从事保安工作人员,今年将全部参加考试,考试未通过者不得从事保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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