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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免费更要体现公共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08:41  法制日报

  文化部和财政部日前出台的意见明确,今年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月11日《新京报》)。

  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无疑是让公共图书馆名至实归、回归其“公共”本位的一个基本要求。不过,在肯定“免费”之余,同时也要看到,要确保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免费”其实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和前提之一。

  如果图书馆本身的数量匮乏、藏书规模有限、图书更新缓慢,那么即使现实了“免费”,其应有的公共价值也是残缺不完整的。公共图书馆的“免费”,不能只是单纯表面的“免费”,在这背后,还需要更加丰厚不吝的公共投入予以支撑。一方面,需要通过增加公共投入建设更多的图书馆,提高单位人群的图书馆拥有量;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增加公共投入确保图书馆购书经费的充裕,不断提高公共图书馆藏书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各种图书的便捷可及性。

  目前我们的公共财政本身的公共性同样也是并不充分到位的,公共资金投入使用过程中,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公共权利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兑现落实。所以,公共图书馆究竟能够多大程度上实现“公共”——不仅免费,而且能供给充足,归根结底,还要看公共财政的实现程度。

  “图书馆是人类文明的象征”,显然,这一“文明”,不仅是图书馆本身代表的知识文明、教育文明,亦是公共财政所预示的政治文明、制度文明。

  湖北 张贵峰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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