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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母亲逼女卖淫 赚1岁弟弟奶粉钱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0:29  国际在线 官方微博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彰化市一名曾姓妇人连生8名子女,靠市府补助过活,其丈夫弃家不顾,4年前曾姓妇人的吸毒男友性侵她才13岁和11岁的长女和次女,她不但不阻止,后来还把两女儿当摇钱树,逼女儿卖淫。彰化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将这名狠母重判18年徒刑,4名性侵男子各判处4年至9年6月不等徒刑。

  法官调查,遭母逼迫卖淫的两女儿曾反抗拒绝,但曾妇动之以情说:“要买弟弟的奶粉”“爸爸都不照顾你们了,你们还这样”,迫使女儿就范。而后,就把两女儿当摇钱树,逼女儿卖淫,让3名淫虫在半年间嫖她女儿27次,每次收1000元台币。法官开庭时,长女还说:“我真的很不愿意陪男人上床,但想到1岁的弟弟没钱买奶粉吃,只好忍着泪水去做。”

  逼女为娼的曾妇(36岁)目前遭羁押在彰化看守所,法官除判她18年重刑,并科50万元罚金;她的邱姓男友(49岁)因性侵她两名女儿,被判刑9年6月;嫖客柯江海(61岁)、林明达(45岁)及刘建勋(38岁),分被判刑9年2月、6年2月及4年。

  彰化地院承审法官石馨文痛心指出,曾妇身为人母,非但未尽保护教养幼女之责,反而违反女儿意愿迫使卖淫牟利,应予重判以儆效尤;邱男等戕害女童身心健康,严重违反社会风俗,使两女童身陷不正常生长环境,对身心及人格发展造成重大阴影,行径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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