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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方无权就“撞船事件”向中方般长要求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0:38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中新网2月12日电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12日就日方向“撞船事件”中方船长提出赔偿要求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无权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

  记者提问称:据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近日就钓鱼岛“撞船事件”向中方船长提出赔偿要求。中方对此有何回应?

  马朝旭回答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他表示,日方应该深刻反省其在此事件中的行为,无权提出所谓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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