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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南2月12日电(通讯员邓晓玲 谭才兴)日前,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在较短时间里将明知他人犯罪而帮助其逃避打击的犯罪嫌疑人易某以涉嫌窝藏、包庇罪批准逮捕。
2010年11月14日晚23时许,肖某(已逮捕)驾驶小型面包车搭乘易某等人从洪江市湾塘镇驶入怀化城区,在行至火车南站菜市场路段时将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胡某撞倒,造成了胡某死亡。肇事后,肖某未停车查看和救援,而是心存侥幸乘夜色掩护驶离事故现场,在前行几百米后,肖某将车停下并要求易某替其开车顶罪。易某当即应允,将肇事车辆驶离怀化城区开到洞口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
交通肇事撞到路人后非但不停车救援,而是驾驶车辆继续前行疯狂逃逸,更有甚者,同车的犯罪嫌疑人易某明知肖某交通肇事后仍然帮助其驾驶肇事车辆,将肇事车开到异地汽车修理厂维修意图掩盖证据,逃避打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涉嫌窝藏、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