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
清末立宪运动的最早推手固属梁启超,但正如笔者曾指出,梁本人在首倡立宪时,亦依违于立宪与革命之间。促使梁启超最后放弃革命的因素固然不少,比如来自老师康有为的迫压,来自现实因素的各种考量。但就其思想资源而言,促动梁任公改辙易道,不得不提及一个被任公称为“平生风谊兼师友”的人物,他就是广东嘉应黄遵宪(1848年-1905年,字公度)。
今人提起黄遵宪,一般都是和“诗界革命”联系起来,所谓“我手写我口”《人境庐诗草》等,这是一个文学史上的黄遵宪。但,黄遵宪的面相是多元的,在诗人、教育家、外交家之外,还有一个未必是政治家但却极具政治思想的维度。该维度所包含的政治智慧不为今人所熟,但对立宪初倡时的梁任公,其作用有如拨乱反正的路标。
黄的思想不但影响了梁,而且在清末最后一代士绅中(如严复、康有为等),亦有相当突出的代表性。清末立宪最后归于失败,黄遵宪的思想亦隐而未彰。这是一笔久已忘却的历史遗产。
“君民共主”的政体选择
黄遵宪是梁启超的前辈,比梁大25岁,但他们是忘年交。这之间的过从还要从清末立宪前的戊戌维新说起。1896年3月,梁启超从北京到上海,“始交公度”。不久即在黄捐助并参办的《时务报》任撰述(即今天的主笔)。这是维新派开办的一份报纸,力主变法。梁启超也是从这里开始自己漫长的笔政生涯。次年秋,梁离开《时务报》,转赴湖南任时务学堂总教习,此时黄遵宪已调任湖南按察使,佐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按熊希龄说法:“延聘梁卓如为教习,发端于公度观察。”
《时务报》和时务学堂都是戊戌变法的前奏。梁启超在时务学堂讲学时,因为“醉心民权革命论,日夕以此相鼓吹”,惹怒湖南顽固乡绅,向京都告发,以致成为戊戌党祸发生的缘由之一。戊戌之后,康梁分别逃离海外,黄遵宪在上海亦面临被捕之险。幸亏由于日本公使的干预(黄曾使日任参赞),清廷只是将黄削官革职,放归故里。
前期,黄对梁只是提携后学,奖掖才进。黄对梁的思想产生影响,主要是在他们的交往后期,即在戊戌失败之后、立宪展布之前,直到1905年黄去世为止。时黄在嘉应,梁在日本,维系他们之间联系的,便是隔洋飘海的书信。几年下来,他们的信函往来累达十多万字,是20世纪中国早期思想史的上好材料。
1902年左右,正是年轻的梁任公趋于激烈之时。黄在该年5月给梁的信中披露自己对中国政治的看法:“二十世纪中国之政体,其必法英之君民共主乎?”继而又曰:“胸中蓄此十数年而未尝一对人言。”黄氏表白,有其当时的背景。
20世纪中国第一个十年,在取法西方上,有不同的路径选择。有人主张走美国共和之路,如革命党;有人主张效法英国的君主立宪,如黄、康、梁。前者倡革命,后者主改良。在黄看来,美国共和政体殊不合中国民情。适于当时中国的,是英吉利而非美利坚。因此,英,还是美,摆在中国精英面前的这第一次政治选择,正如十多年后,英美,还是苏俄,成为中国精英们的第二次选择;它们不仅事关当时,更事关整个20世纪。
如果一段历史的头开错了,就会形成一种惯性,继续下去。不幸中国这100年来的历史,正是如此。
黄遵宪认为清末的政治改革当师法英国,是君民共主而非单边的君主或民主。鸦片战争后,睁开眼睛看西方的士绅们,将欧美国家分为三种,一为君主之国(如俄罗斯),一为民主之国(如美国),一为君民共主之国(如英国)。中国在两周时代有类于君民共主,周天子除王畿外,对四海之内的国土并没有直接而具体的管辖权,而是权力层层下放,形成周天子和各诸侯国之间的分治或共治。自秦汉以降,国家政权紧缩为皇权,从而形成君主专制。清末即这种专制的最后一个朝代。它的政治改革有两个方向,要么是美国式的民主,要么是英国式的君民共主。清末士绅大体不看好美国而是英国,盖在于美国搞共和,是因为它原本就没有君主。
另外,美国从移民开始即自治,100多年下来,国民养成了民主的习惯,所以他们可以共和立国。中国不然,其国情异于美国而同于英国,甚至比英国有更长的君主传统。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国民民智不开,无以形成面对国家公共事务的能力。因此,中国应该效法英国,在不推翻君权的前提下,走开明专制的道路,逐渐培养民智民德民力,从而实现立宪框架下的君民共主。这是一条改良的道路(改君主专制为君主立宪),为当时大多数士绅所接纳。
民智先导的民权路径
就黄遵宪而言,他之赞同中国学英不学美,更有其个人的特殊经历,那就是他拥有出使日、美、英和新加坡的外交生涯。黄1877年秋至1882年春出任大清国驻日公使参赞,时间有四年多。1882年调美国旧金山任总领事,至1885年秋卸任,时间又是三年多。1890年元月至1891年8月随薛福成出使英伦,后离英又转任新加坡总领事至1894年。十多年的外交经历极大地丰富了黄遵宪的政治眼界,使得他在中国走什么路的问题获有个人直接经验上的发言权。
1902年5月的信中,针对梁任公民权革命的激情,黄以自己的精神演变为梁现身说法:“仆初抵日本,……明治十二三年时,民权之说极盛,初闻颇惊怪。既而取卢梭、孟德斯鸠之说读之,心志为之一变,以谓太平世必在民主。然无一人可与言也。及游美洲,见其官吏之贪诈,政治之浊秽,工党之横肆,每举总统,则两党力争,大几酿乱,小亦行刺,则又爽然自失。以为文明大国如此,况民智未开者乎。又历三四年,复往英伦,乃以为政体当法英……”这种由美而英亦即由民主而君民共主的思想转向,黄遵宪拳拳苦心,一再析与任公听。
这是1904年7月初的信:“……既留美三载,乃知共和政体万不可施于今日之吾国。自是以往,守渐进主义,以立宪为归宿,至于今未改。”至于“近年以来,民权自由之说,遍海内外,其势长驱直进,不可遏止,而或唱革命,或称类族,或主分治,亦嚣嚣然盈于耳矣。而仆仍欲奉王权以开民智,分官权以保民生,及其成功则君权民权两得其平。仆终守此说不变,未知公之意以为然否”。
在民权开启的时代,还主张保留君权,是黄遵宪不开化吗?非也,这是一种基于现实考量的政治智慧。
用民权推翻君权,是法国大革命的道路,它所导致的几十年的社会震荡,为晚清士绅所不取。法国和英国一样,也是君主国度,本应学英,但却法美,结果酿成大乱。在黄、康、梁那批士绅眼里,它是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反面之例。因此,黄遵宪在1902年11月给梁启超的信中表示:“公之所唱民权自由之说,皆是也。公言中国政体,征之前此之历史,考之今日之程度,必以英吉利为师,是我辈所见略同也……中国之进步必先以民族主义,继以立宪政体,可断言也。”
这里的民族主义或国族主义不能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望文生义,它所对应的概念不是我们今天的个人主义,而是传统专制框架中的皇族主义。从皇族主义到民族主义,即建立现代形态的民族国家,其要义在于建构立宪政体,用以限制皇权。在这个意义上,黄遵宪颇担忧梁启超一度鼓吹“革”字当头的破坏主义,认为在民智未开的情况下,以革命取代改良,受害的还是民众。因此在该信中,他委婉地表示:“然读至冒险进取破坏主义,窃以为中国之民,不可无此理想,然未可见诸行事。……以如此无权利思想、无政治思想、无国家思想之民而率之以冒险进取,耸之以破坏主义,譬之八九岁幼童授以利刃,其不至于引刀自戕者几希。”
从这个比喻可以看出,在黄遵宪那里,民智先于民权,这是一个过程:“仆以为由蛮野而文明,世界之进步,必积渐而至,实不能躐等而进,一蹴而几也。”紧接着黄遵宪例举两三年前刚发生过的义和拳乱,所谓“神拳之神,义民之义,火教堂,戮教民,攻使馆之愚,其肇祸也如此”。黄的疑问是“以如此之民,能用之行革命、类族、分治乎”?这里类族即民族,分治即自治(黄遵宪也许不知道,愚昧无以自治,但革命就要利用愚昧)。
为避革命,黄的策略是“尊王权以导民权,以为其势较顺,其事稍易”。(同上信)清末时代,只要不革君主的命,传播西方知识或学说,都在政府不管之列。那个时代有着令后人甚至今人难以想象的自由。如果不在这种自由的条件下重教开智,让民众识字,培育民间自治能力;那么,即使通过革命夺得政权,民众也不会用;何况政权可能落入专门代表民众也利用民众的野心力量手里。
和革命党不同,清末最后一代士绅殊不赞成以革命获民权,而是主张开民智以导民权。这是一种稳健的政治理性。因此,对当时革命党一味在学堂鼓动风潮,黄遵宪在给任公的信中流露出不满:“仆所最不谓然者,于学堂中唱革命耳。此造就人才之地,非鼓舞民气之所。”民气易鼓,但民智难开。若民智未开而民气却鼓荡起来,那注定是历史的劫难。
“二十世纪之中国,必改而为立宪政体。”这是黄遵宪的断言,信心满满。果然,1905年黄遵宪逝世之后,清末从民间到朝廷,都卷入到立宪运动中来,其潮头势不可挡。以致我们如果可以评估20世纪中国立宪史,清末这十来年比之其后,是世纪立宪仅有的“黄金十年”。但,历史无常,这十年以君主立宪始,竟以共和革命终。于是,共和革命开启了一个动荡不已的世纪;立宪却成了一道不断推迟完成的作业,直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