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颖报道: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顺德行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顺德区为广东省直管县试点,不仅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而且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
享有地级市行政执法权限
意见指出,确定顺德区为广东省直管县试点。顺德区除党委、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市现有的规划、统计管理模式,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市级统筹基金及东平新城维持现有管理体制外,其他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由省直接管理,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城市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等由地级市行使的有关职权。
顺德区享有地级市的行政执法权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顺德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向省政府申请复议;对区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顺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顺德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
对顺德区实行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佛山市和顺德区统一按照省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各自编制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和年终决算,分别报省汇总;年终各类结算事项一律由省财政与佛山市、顺德区财政直接办理;佛山市与顺德区之间如有结算事项,参照深圳市财政对省财政的结算管理方式处理。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所得税返还等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并补助到顺德区;国家、省级财政的专项资金对顺德区实行单列划拨,顺德区可直接向省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申请专项拨款补助,由省财政直接下达顺德区。省直各部门划拨给顺德区各部门的经费直接划拨到区财税局。除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顺德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该区自行收取和支配。
探索推行干部职级并行
意见还指出,鼓励和支持顺德区开展深化综合改革试验,尤其是在社会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领域大胆进行综合改革探索和创新试验。重点支持顺德区在推进农村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快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同时,创新干部人事制度。探索推行干部行政职务与行政级别并行、工资职级与行政职务相对分离制度,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聘任制公务员改革试点。建立和完善顺德区干部在省、佛山市之间交叉选拔和交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