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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弄不清楚“买了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6:01  新民晚报

  消费者张先生本来是节日里开开心心地购物,却因购物发票“太简单”,而与营业员 “大吵一场”……本市金店银楼自今年元月起,逐步实行的简化式统一发票,令众多消费者感到郁闷:“不知买了啥”,消费者与店家因此常常引发不快。

  发票“难说明”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张先生反映说,去年为女友买一枚钻戒,店家在发票上打印一清二楚:钻石重量、净度、色泽、切工,以及铂金戒托的重量、成色、样式,还有商家售后服务责任等等商品信息一应俱全,可是现在的发票上就很简单二字:“钻戒”,而后就是价格。

  如此简化式的统一发票自然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困惑:价格昂贵的贵重商品,发票上岂有不写明白之理?

  打印“小白条”

  让顾客明明白白消费,是商家诚信经营的原则,沪上金店银楼大多属老字号品牌店,当然也知晓这个起码的道理。然而商家也有一肚子苦水:“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是税务部门推出的新政,此前那种能表达商品详细信息的零售发票,随新政的推出而被简化成统一发票。

  为了避免与消费者产生矛盾,有些金店银楼只好在开具简化式的统一发票后,又打印了一张类似清单的“小白条”,以标明黄金珠宝的货号、成色、重量、服务承诺等内容,然而,这类机印的“小白条”根本不属发票,不具任何法律效应,一旦发生问题,说不清也道不明,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不该“一刀切”

  消费者保护组织的专家指出,商家提供的发票,是商家与消费者的买卖合约,作为法律认可的一种契约形式,发票上理应注明商品和服务的必要信息,尤其是黄金珠宝之类大件商品,级差与价格要求表述清晰,这样有利于解决争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明确商家的责任。

  上海黄金珠宝行业长期以来,使用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专用零售发票,而现在“简并统一”后,很多消费者认为发票如此简单有所欠缺,这说明行政部门的新政不能“一刀切”,应当保留原先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更多地顾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特约通讯员 缪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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