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污染,是地球一个头痛的问题。“限塑令”是各国政府注重环保低碳的一个选择。
2007年12月31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免费或变相无偿提供的商家最高罚款可达1万元人民币”。在“限塑令”发出3年后,不少媒体对这一“命令”的实效进行检查,新华社记者近日也在“限塑令”最先立法的海南省采访报道,发现此法遭遇“执法难”。据媒体报道,“限塑令”实施两年半,塑料袋用量反弹20%!
笔者寻觅国外“限塑令”材料,对比之下,感触良多。
美国:自带购物袋可抵税。顾客自带购物袋,在收款台结账时,可得到5美分的优惠,明确地列在购物小票上。消费者保存收据,年底上税时可抵税。
英国:有奖积分鼓励。大型超市既提供免费塑料袋,也提供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售价10便士到20便士不等。有奖励积分方法鼓励顾客不用塑料袋和购买重复购物袋。
意大利:对塑料袋生产商课重税。政府对塑料袋生产商课以重税,遏制塑料袋生产,效果明显。
日本:对商家使用塑料袋设限。对容器包装材料一年超过50吨的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店,政府环境大臣有权命令削减计划执行,必要时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款。
韩国:购物袋“以旧换新”。无论顾客购买多么昂贵物品,商场都不会赠送购物袋,需花100韩元购纸袋或塑料袋,商场会原价收回袋子,顾客也可“以旧换新”。
我们的“限塑令”,也算严厉,但执行情况变成了:买昂贵品商店递上精美包装袋,不乏有塑料袋;菜场塑料袋并没“被限”,罚则成一纸空文;中老年购物自带购物袋的人确实多了,但埋怨增加费用;“潇洒族”则掏钱购袋,图省事。对供应方来说,“限塑令”变成“卖塑令”。
中外比较,不难发现洋“限塑令”的几个“个性”:
一是设计较为周全。比如,在韩国商店购物“一视同仁”,即做买昂贵商品,也不提供购物袋。
二是“给力”环境保护。日本的“限塑令”针对的是“容器包装材料”,指向清楚。韩国的“以旧换新”也是环保。
三是“给力”消费者。规定使你感觉,若参与执行“限塑令”,对自己有好处。美国的“自带购物袋可抵税”,英国的“有奖积分鼓励”,与税收和促销相连。
四是善于控制“源头”。对生产塑料袋的企业下“限制令”,意大利、日本都是如此,效果可想而知。
看来借鉴“他山之石”,凡是事关民生问题的规定,多倾听老百姓怎么想,琢磨需求是什么,规定会带给他们什么,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