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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就业交通津贴计划”准予同居关系申领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19:07  中国新闻网 官方微博

  中新社香港2月12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优化鼓励就业交通津贴计划,调高2人及3人家庭的入息限额,预料额外多4.8万名在职人士受惠。计划维持以“家庭”为申领单位,“同居”关系亦可申领,但不接纳“个人”为申领单位,引来当地舆论热议。

  特区政府建议,2人家庭的入息限额由8500元(港币,下同)调高至10000元,3人家庭由12000元上调至13000元。放宽入息限额后,预计有近38万名低收入在职人士合资格申请,较放宽前增加15%。每名成功申请人每月将获发600元的交通津贴,为期3年;若有一半合资格人士申请,当局在计划的3年期内的承担达43亿元。

  有关建议将于18日呈交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若获通过,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期望计划能在10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津贴可追溯至4月1日,即每名成功申请人首笔津贴达3600元。

  不过,对于新计划以“家庭”为计算单位,不接纳以“个人”为申领单位,令部分本来可受惠于旧制的人士会跌出受惠网,引来争议。

  香港《文汇报》12日发表的社论表示,当局应从基层市民的福祉及社会整体利益出发,放宽限制,容许市民选择以个人或家庭为申领单位,就如报税般可选择个人或夫妇联合报税一样,让更多市民能符合资格,更好地发挥鼓励就业的效果。

  《星岛日报》社论则认为,总体而言,当局厘订的限制条件不算严苛,现时各项福利津贴在计算家庭入息时,都涉及一纸婚书。今次当局在交津方面还容许实际生活如夫妇者的同居人士都可申请。社论希望争取早日达成共识,令方案尽快通过,让有需要的低薪人士早日受惠

  对此,张建宗强调,计划以个人为申请单位并不可行,因为计划的目的是有持续性;以家庭整体经济情况来考虑申请,比个人申请更公平。计划亦需配合政府其他以家庭为申请单位资助计划,维持一致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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