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琼海法院审结一宗因土地使用权引起的刑事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2日20:27  南海网

  南海网2月12日琼海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高鹏通讯员吴开芬) 近日,琼海法院受理了一宗因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而引发的案件。经过法官的灵活处理终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化解了双方多年的积怨,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使两个家庭又恢复了昔日的安宁。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姚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土地使用权问题常常争吵,直至恶言相向。被告人王某以防姚某不轨为由,在引起纠纷的园地里私自安装了一支火药枪。2009年6月7日18时左右,姚某摸黑溜进该园地里欲拔掉王某种植的槟榔苗,不幸被火药枪射中,致使右大腿内侧软组织受伤。

  案发后,被害人屡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强烈要求严惩被告人。案件移送到琼海法院后,被害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该案后,刑庭多次开会研究,一致认为不能机械办案,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该案审理。应尽量进行法律释明,竭力化解双方纠纷,力争达到案结事了。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们对被告人王某私藏枪支对社会的危害性进行了释明,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劝说二人土地使用权归属可通过合理方式确定,邻里之间应团结友爱而非互相伤害。经过详细的法律释明和苦口婆心的劝说,原被告双方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一次性赔偿姚某人民币1300元。

  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持有2支火药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属情节严重。鉴于王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自愿认罪,且如数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另考虑到王某已满79周岁,且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以上事实,该院于近日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分享到: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