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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救世情结和行乞者的权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3日00:16  红网

  大约在20年前的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郭靖那样的大侠,救万民于水火之中。最不济也是当一名飞檐走壁的大侠,专门到富豪家去搬运财产,搬到贫穷人家门口,给他们一个惊喜。现在,我的梦想是有人搬一堆人民币到我家门口,给我一个惊喜。这说明我长大了,不再做白日梦了。

  在别人眼里,我其实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言辞的人。就连我这样的人都曾经有如强烈的救世情结,遑论其他人?最近,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在微博上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受到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迅速成为春节前后的热点新闻。许多网友纷纷走上街头,看到乞讨儿童,或者疑似乞讨儿童,立即拍照并上传到网络,供被拐卖儿童的父母进行参考。据说,效果也很明显。好消息是:到日前为止,已经找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被拐卖儿童:彭文乐。坏消息则是:一些从来不曾乞讨的儿童照片,也通过各种渠道上传到了网上。网友幽壹在微博里称,一位广东汕尾籍的家长打电话给他,说自己孩子两岁时的照片,被人恶意上传,说成是“被拐儿童”,到处转发,事实上,她的孩子并没有丢失。此事已经给她和她的家人生活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

  如果网友们的救世情结仅止于此,那么倒也无可厚非。虽然没有经过拍摄对象的同意,就擅自拍照,而且还上传到网络上,有侵犯拍摄对象肖像权的嫌疑。但被胜利冲昏头脑的网友显然意犹未尽。他们不但要解救生活在“水火之中”的乞讨儿童,而且还要试图在立法层次上禁止儿童乞讨——甚至禁止他们跟在乞讨的父母身边。持这种看法的网友不少,其中最著名的一枚当属韩寒。

  2月11日,韩寒发表博文《乞》,直言“我觉得法律应该禁止任何儿童参与乞讨,不管他有没有收(受)到胁迫或者是亲生父母生计所迫,凡有,儿童参与乞讨的一概违法……只要你立法,我相信人民群众有足够的觉悟和愤慨让这个国家没有一个儿童行乞。”我同样相信。因为历史告诉我们,1949年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中国土地上不但没有乞丐,而且没有小偷,没有妓女,没有吸毒者……总之,那时候的中国,单纯得就跟电影《山楂树之恋》中的男女主角一样。因此,凭借强大行政力量,中国现在当然更能做到“没有一个儿童行乞”。但是,之后呢?这些儿童怎么办?

  聪明的韩寒也看到了这一点。他回答道,“这就牵涉到社会保障和福利的问题了。否则你让那些人怎么办呢。”多么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啊。其实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此:正因为中国没有建立起一道公平、完整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才会有众多乞讨儿童的出现。用“禁止儿童乞讨”的办法,就能倒逼中国政府建立起这一套社会和福利保障体系吗?答案显然不容乐观。

  乞讨不是有中国特色的东西,古今中外都有。盖因无论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多么发达,都无法涵盖每一个穷人。毫无疑问,在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的阳光无法照耀自己的时候,乞讨是一个穷人最后的自救之路。其实我认为,不管是儿童乞讨,还是成人乞讨,要害不在于年龄大小,而在于是否存在强制行为。强制乞讨,无论儿童成人都不可;自愿乞讨,无论儿童成人都可商量。一般而言,一个自愿走上乞讨道路的儿童或者成人,能享受的公民权利和社会福利都极度欠缺。我们如果能够建立一套公平、完整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施以救援,当然最好;如果没有,何妨给他一点行乞的自由以便他能够稍有尊严的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来,而不是这儿划一个“禁讨区”,那儿划一个“禁讨区”。最坏的做法则是,不但不对他施以救援,反而干脆禁止他行乞——可怕的是,这种做法往往还打着“为你好”的旗帜。直白地说吧,他没有,你可以给他,也可以不给,但能不能不去剥夺他本已很少的东西?

  就是这么简单。

稿源:红网 作者:何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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