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任丽新)国家广电总局原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杨培红,利用办理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许可证审批事项上牟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昨天,记者从西城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杨培红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杨培红原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负责网络电视视频点播、有线电视传送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工作。
据指控,2007年底,被告人杨培红在担任国家广电总局网络传播管理处处长职务期间,利用负责国内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某省两家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的请托,为其在许可证审批事项上牟取利益。她收受上述两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给付的现金人民币各2万元,共计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杨培红非法收受上述款项后,将这笔钱用于个人证券投资,她获利后把钱用在自己日常生活的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