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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重申:医疗机构不得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卫生部办公厅12日下发有关通知重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近来有媒体报道,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聘时变换手法,变相强迫应聘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甚至侵犯应聘者的隐私权。针对这一情况,为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收到的违规开展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举报等,要调查核实。凡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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