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玮蔚)4月1日,我省将进入汛期。昨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全省各市州防指连发2份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1年汛前准备工作和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所有在建涉水工程都要编制度汛预案,确保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
预案编制要从雨水情监测、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准备、通信保障、下游群众及施工设备紧急转移、抢险技术方案等方面入手。其中四水干流在建的拦河工程和在建的大型涉水工程应急度汛预案由市(州)防指负责审查,于4月10日前报省防指备案;中型及小型在建水库度汛预案按照“谁调度,谁审批”的原则,分别由市(州)、县(市、区)防指审查,并报市(州)防指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