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消防部门统计,2月2日零时至8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1813起,死亡40人,受伤37人,直接财产损失达30多亿元。2月3日,北京因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火灾193起,上海发生火灾53起。
2月2日农历除夕以来,中国各地民众在欢度新春佳节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昨日起,本市加强隐患排查,打响了元宵节消防保卫战。
在建工地周围禁燃烟花
今年元宵节期间,上海的烟花爆竹禁放、控制区域和时间如何确定?违规燃放有什么处罚措施?昨天,消防部门对此作出解答。
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严禁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及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此外,消防部门特别提醒,礼花弹、夜明珠等在燃放过程中极易引发事故,禁止燃放。
根据规定,元宵节本市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为:2月17日18时至次日8时。
本市开展“地毯式”大检查
为了保障元宵节的安全,连日来,本市各级消防部门开展了“地毯式”的大检查。
崇明消防支队联合公安派出所重点对敬老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及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展开了全方位的排查;浦东消防支队六大队针对部分单位租用老式民房作为经营场所、阁楼上住人、房子耐火等级差、防火间距不足、道路相对狭窄且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深入三林镇开展排查整治;松江消防支队会同治安、城管等单位对存在火灾隐患较为突出的戴家浜地区开展了联合整治,强制拆除了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的建筑构件。
在对各个薄弱环节进行大检查的同时,上海消防总队全面开展了“大练兵”,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明确了组织责任、领导责任和个人责任,从机关到基层、警官到士兵全面开展练兵。
与此同时,公安消防部门号召市民,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并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要及时报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报记者周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