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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能否从“见利勇为”中蝶化而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00:11  红网

  广东揭阳的一个宣传灯箱上赫然写着“见利勇为,弘扬正气”八个字,当地区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还需了解后再做答复。网友对此褒贬不一,有人称世风日下,也有人认为,加大奖励也是纠正社会风气的一种有效措施。(2月13日《城市晚报》)

  广东揭阳街头出现的“见利勇为”标语究竟是真是假、到底出自谁手现在还难以确定,但网络上对此的讨论和争议却已经铺天盖地。很显然,这个事情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当前社会风气的关注和担忧。

  “见义勇为”与“见利勇为”,一字之差语义却完全变了味。但是否因此就该全盘否定“见利勇为”呢?也不见得。如果我们将“见利勇为”分成前后两部分来解析,就会发现,不管是“见利”还是“勇为”,我们其实都能接受——时代发展到今天,人们已经不再羞于提“利”,君子好“利”、取之有道就行了;而“路见不平一声吼”、无所畏惧地站出来“勇为”一把,则更是英雄之举。那么为何两者合在一起争议就来了呢?恐怕还是源于传统的“道德洁癖”——“见义勇为”是非常高尚的行为,“利”和“钱”相提并论未免太俗了、太不高尚了。在不少人眼里,“义”、“利”水火不容。

  窃以为,“见利勇为”实际上也有其可取的一面,不管怎样,其最终的结果毕竟还是“勇为”了。现在,不仅能够做到“见义勇为”的人凤毛麟角,就连能做到“见利勇为”的人也不算太多。很多“聪明人”才不愿为了一点“利”去冒这样那样的风险呢。跟“见义勇为”相比,“见利勇为”无论从思想境界上还是社会效果上都天差地别,但最起码,它比“见义不为”和“见利才为”要强得多,更不必提令人唾弃的“见利忘义”了。

  人人都能“见义勇为”当然是最理想的社会状态,也是我们孜孜追求的道德水准。但当“见义勇为”这四个字成为奢侈的时候,容忍并鼓励“见利勇为”未尝不是又一种理智的选择。尽管这种次优选择令人心有不甘,但我觉得总比假惺惺地唱“见义勇为”的高调却从不付诸行动要现实得多,对社会也更有益。并且,当“见利勇为”普遍成为常态之后,说不定更高尚的“见义勇为”便能从中蝶化而出呢。

稿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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