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痴呆、精神分裂症等13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前日,北京市卫生局印发《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区县精神疾病防治所,须为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档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配备专、兼职精神科医务人员,定期对辖区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医学访视,并将病人资料及每次访视内容及时录入到北京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妇幼精神卫生处人士称,今年北京将进一步推广“精神残疾人回归社区康复”模式,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家庭康复为依托、精神卫生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的精神疾病康复体系。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将合力规划建设社会福利性质的社区康复机构。
据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北京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10.03%。、约15万人,但仅有不足一半纳入精神卫生机构的实际在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