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明
上海市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柏万青因不厌其烦为民解忧,公正果断调解矛盾纠纷,日前入选由正义网等多家媒体评选的“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柏万青告诉记者,“上海市检察机关在许多社区街道乡镇设立的检察室,是我们做好基层调解工作的有效依靠”。
2010年6月,上海市检察院在长宁、杨浦、宝山、奉贤、崇明等5个区县院开展在社区(街镇)设立检察室试点工作,选择11个公安派出所,对派出所开展的刑事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以及参与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法治等是街道、社区、乡镇检察室的重要职责。为此,上海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在社区(街镇)设立检察室的意见》,明确相关职能操作规范。社区、街道、乡镇检察室让检察监督更贴近老百姓,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社区检察官也做“老娘舅”
家住上海市静安区的王家三兄弟虽已各自成家,但由于经济困难一直与老母亲张某等十多口人蜗居在一起,日常生活摩擦多,积怨较深。2010年2月12日,一家人因琐事引发口角,大伯王刚在与侄子王华争执时摔倒,经鉴定为轻伤。办案检察官感到双方是亲戚,便想到了院里设在江宁社区的检察室,希望他们做好刑事和解工作。
谁知王刚态度强硬,一定要让王华“吃官司”。社区检察室的检察官会同江宁路街道综治中心调解员、辖区“柏万青老娘舅工作室”工作人员等一起做工作,最终王刚表示愿意原谅王华,王华也表示愿意向大伯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2010年11月4日下午,在“柏万青老娘舅工作室”调解干部和检察官主持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也是检察机关工作开展的基础环节。2009年10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全市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基本原则,积极探索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出了要求。2010年6月,5个区县院在社区(街镇)设立检察室试点工作的开展,为这项司法制度改革举措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盘踞菜场的“菜霸”被铲除
2009年5月,嘉定区检察院根据与嘉定公安分局签订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对公安派出所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派检察官来到试点单位真新街道派出所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嘉定区江桥批发市场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指定蔬菜供应单位,曾发生多起菜商因拒交保护费遭“菜霸”团伙成员殴打致伤的案件,但终因取证和定性难未能结案。时值“迎世博,保供应”关键时期,嘉定区检察院组成联络组,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将潜逃半年的“菜霸”吴某抓获归案。针对吴某欺行霸市行为定性难度大和到案后拒不供认、反侦查意识强等问题,办案指导小组在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同时,严把案件质量关,围绕事实与证据、因果关系的认定等,研究制定工作要求与补侦方案。最终,吴某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上海检察机关积极推行检力下沉、延伸职能,探索在派出所等一线开展刑事执法活动监督。他们细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的范围和方式,建立了信息通报、定期例会和专项检查等机制,依法纠正公安派出所存在的有案不立、违法办案以及扣押保管不善等情况,帮助解决公安派出所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目前,该市已有23家公安派出所按照上海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的《关于检察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监督的若干意见》,开展刑事执法监督的试点工作。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加强了院内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案件受理、立案、强制措施适用等实现信息共享。
维稳中发现案件线索
崇明县长兴镇是地处长江口的一个小岛。2010年五六月间,该镇几百名村民为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群访围堵镇政府。获悉情况后,崇明县检察院派驻长兴社区检察室的干警与该院反贪、反渎部门干警一起,参加了由县政府成立的长兴维稳工作组。社区检察官在走访百姓安抚说理化解不满情绪的同时,积极寻找有价值线索,掌握了长兴镇动迁办原主任黄根囝等人涉嫌滥用职权为非动迁户违规安置动迁房等线索。
办案检察官深挖细查,又发现了该镇动迁办原工作人员王勃、施刚军涉嫌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黄根囝等3人涉嫌滥用职权被查处后,长兴社区检察室的检察官对通过不正当途径得到动迁安置房的人员进行教育,动员他们退房,挽回了近5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在日前结束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指出,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都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派出检察室建设,上海市检察机关争取花3年时间,初步形成全市派出检察室工作网络,并建立一套确保检察室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