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不少“老房子”不申报、不挂牌随时面临拆毁 政协吁立法保护故居
关注那些“老房子”
著名翻译家傅雷的故居原有的31间房屋被村民私自拆除14间,在尚保留的17间房屋中有16间也已成了私人住房。有类似情况的名人故居不在少数。
名人故居给上海平添许多文化气息,当我们循着典籍找到这些有故事的“老房子”时,却发现其中一些已面目全非。
日前,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完成了一项历时两年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上海有155处名人故居未被列入任何保护范围之内,不申报、不挂牌,有的甚至已被部分拆除,即使列入保护范围的故居,也往往由于种种原因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
名人界定标准不统一
著名翻译家傅雷的故居——浦东新区南汇地区下沙镇王楼村傅家宅如今损毁严重,原有的31间房屋被村民私自拆除14间,盖起新楼房,在尚保留的17间房屋中有16间也已成了私人住房。
清末民初知名企业家陆伯鸿的旧居位于黄浦区北施家弄146号,由3幢楼房和两个院子组成。北楼建于1910年,为三层砖木结构,采用的是清朝传统的建筑工艺,整体结构却是西式风格,另一幢建筑则采用了上世纪30年代从美国流传过来的装饰艺术风格,然而现在故居内一片狼藉,一些墙面已损毁。
市政协文史专家在调查中发现,有类似情况的名人故居不在少数,其中有155处名人故居并未被纳入任何保护范围,随时可能面临拆迁、损毁等。他们发现,对“名人”的界定国家没有统一标准,上海市也缺乏相应规范,现阶段的名人故居大多作为历史建筑保护,侧重于保护建筑本身,集中于一些花园洋房、独幢别墅等精美的近代建筑,而对于一些普通民居类的名人故居,保护力度还远远不够。
产权复杂 无章可循
“目前上海名人故居的产权形式比较复杂,有些属于公房,归政府所有;有些属于私房,归个人所有;也有些二者兼有。”市政协专家表示,什么样的故居应该保护,由哪个部门来界定和审批,在实际工作中还无章可循。也有一些政府部门对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名人故居和历史建筑迟迟不申报、不挂牌,唯恐挂牌后影响城市开发和建设。
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建议,上海应对名人故居的保护和开发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如制定《上海市名人纪念设施管理办法》或《上海市名人故居保护条例》,统一“名人”的划定标准,对名人故居作出相应的界定,明确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程序、专项保护资金的设立、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此外,市政协还建议,进一步拓宽故居保护资金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参与保护性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