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鹏) 对于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前日评价称:“在政府责任上表述不明确。”他认为,规划应该指出,真正的养老服务体系是要建设成以非营利性为主。
唐钧说,2007年以来,在养老保障方面,资金保障由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项制度构成了较为全面的体系,使“覆盖城乡居民”的说法有了制度支撑。但是他说,自计划生育被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之后,社会学家们就一直在提醒说,这项政策会带来“4-2-1”的家庭赡养困局。建议稿称,“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目前,我国户均规模3.16人,较改革开放之初的4.61人下降了31.5%。”
目前城乡老年空巢家庭比例不断上升,城市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49.7%,农村老年空巢家庭已达到38.3%。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以前老人可以靠子女给赡养费,但现在也需要社会化的养老金制度来保底。过去靠子女来伺候服侍,现在也需要有社会服务制度来保底。”唐钧说:“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老年人可能70%以上都是支付能力不足的,所以一定不能将这个历史重任轻率地甩给‘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