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影视剧中吸烟镜头,电影和电视剧中过多的吸烟镜头,不符合我国政府控烟的基本立场,客观上有误导吸烟之嫌,容易对社会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2月13日《北京日报》)
去年8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公布了2009年国产影视作品烟草镜头统计,影视作品吸烟镜头仍普遍存在。《风声》、《建国大业》等影视剧因吸烟镜头过多被点名批评。控烟协会为此向广电总局发出公开信,呼吁在银幕和荧屏上禁烟。尽管广电总局严控吸烟镜头与控烟协会提出的荧屏禁烟还有差距,但广电总局的做法值得肯定。
吸烟危害之大,决不是危言耸听。减少烟民,特别是减少青少年烟民,确是一件紧要的事。如果说影视剧“控烟”与校园禁烟是避免吸烟镜头误导孩子的话,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更为必要。
在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问题上,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香烟管制措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有的城市出动警车在学校附近巡逻,规定第一次看到青少年吸烟将予以没收并告知校方、家长;第二次则要上专门劝阻吸烟的学习班;第三次则须交付500至1000美元罚款,或去参加社区劳动。加拿大政府实行严格的禁烟法令,18岁以下购买香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或者入狱两年。
禁烟尽管难度很大,但从公民健康角度考虑,值得去做。一方面售烟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提高执行力。特别是一旦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甚至拆掉烟包装按“支”出售,就应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在这方面,学校负有教育与举证责任。
除了删减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以外,避免大人吸烟误导孩子十分重要。大人在隐蔽区域抽烟姑且不论,对于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吸烟,法律不能无所作为。对公共场所吸烟,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我国不少地方也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借鉴国外与地方立法经验,全国统一立法控烟应尽快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