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莱芜市民生保障累计投入28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4.3倍。其中,财政投入53.9亿元,占全部财政支出的35%左右,是莱芜市民生保障工作力度最大、投入最大、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大的五年。
2亿资金保障就业
“十一五”期间,莱芜市各级累计投入就业资金近2亿元,建立以大规模免费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以优惠政策扶持就业“三位一体”的就业保障制度,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0.2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2.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2.8%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消零”。2009年,莱芜市被确定为“全省创建创业型示范城市”。
投入24亿元,全省率先实现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
“十一五”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养老保险金23.54亿元。50.4万、91.4%的适龄农民加入“新农保”,在全省率先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市域范围全覆盖,累计发放养老金2.2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1.58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超过1500元,累计发放养老金21.5亿元。
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8%
“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对卫生事业累计投入17.7亿元,是“十五”期间的5.2倍。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8%,五年累计为792万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3.3亿元。将13.5万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参保率达到96.5%,累计为1.6万名居民补偿医疗费用3921万元。全市24.7万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五年累计支出12亿元,报销比例达到85%。
5年救助困难群众80多万人次
“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支出4.35亿元,救助困难群众80多万人次。其中,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60元,累计发放资金6400万元,保障50万人次;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700元提高到1200元,累计发放资金5100万元,保障12万人次;累计投入专项救助、慈善救助、优抚对象补助、残疾人救助等资金3.2亿元,资助、救助困难群众20多万人次。
为7117户城乡居民解决住房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建立以货币直补为主,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和公共租赁房为补充的住房保障机制,累计解决7117户城乡居民住房困难,发放各类补贴资金近9000万元,较全省提前一年完成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一轮集中保障任务。
教育事业投入近15亿元
“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对教育事业累计投入达14.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其中,投入12.4亿元,完成70多所学校的改造建设,新增学校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补贴2亿多元,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所有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投入近10亿元提高公共文体服务
“十一五”期间,莱芜市对公共文体服务的投入达到9.5亿元。其中,投入4.2亿元,完成市文化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2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70%的村建成农村文化大院,50%的村建起农家书屋。投入5.3亿元,完成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建设,80%的农村配备了健身设施,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0多万平方米,人均1.8平方米,居全省前列。
210亿元建设优质环境
“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环境保护、住房改善、道路建设等投入达210亿元。投资20多亿元治水造绿,城乡森林覆盖率33.8%,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5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投资110多亿元,完成城中村改造800万平方米、农房改造460万平方米;投资37亿元新建改建道路320公里,每万人拥有高速公路里程全省第1;投资12亿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公交网络,村村通广播电视率100%、通自来水率92%。
人民群众安全感连年保持在95%以上
“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和司法服务制度,城乡一体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日益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连年保持在97%以上。全市连续五年刑事案件发案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重大案件侦破率80%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连年保持在95%以上。
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群众满意率达99.6%
“十一五”期间,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从2007年开始设立市长公开电话,累计受理群众来电2.3万个,解决民生问题1.5万个,群众满意率达99.6%;扩大基层民主,所有农村和企业都实行了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从2008年起大力推行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在全市1070个村庄(社区)均设立为民服务代办点,聘请代办员1400人,群众不出镇村就能够办理各个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