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2月13日电(记者朱建军 王衡)村级公益事业难做,西北农村尤其如此。为破解这一难题,甘肃省从2008年起,开始推行“一事一议”,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它由政府财政支持、村民投资投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3年来,这一政策的效果日益明显,通过“一事一议”,许多试点村路更好走,饮水更安全,居住环境更好,而农民的观念和生活习惯正在发生着变化,这一政策激发了农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的热情。目前,“一事一议”正在甘肃省“提速”,今年预计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区。
“一事一议”了却农民心中所想
甘肃省景泰县寺滩乡玉川村村民今年格外高兴——2010年村上通过“一事一议”,把旧戏台整修一新。今年春节,大伙在新戏台上连唱了好几天戏。
春节前夕,记者来到玉川村。当时正值三九时节,天气寒冷,但村民在新修的戏台前,笑声爽朗。戏台坐落在村委会院内,右侧有一个化妆间。“演员不用露天化妆了,四周有围墙,不用担心被风吹到。”村民高兴地说。
“我们村文化底蕴深厚,都喜欢听戏、唱戏,每年正月都连着唱许多天。原来的戏台四面漏风,村上没钱翻修。实施‘一事一议’,财政给一部分,大伙出一部分,一下子就修好了。”玉川村村支书王有禄说,“这个政策了解我们心中所想啊!”
玉川村的邻村——永川村,也于去年10月份通过“一事一议”,把村上一条两公里长的土街修成水泥路,还安装了26盏太阳能路灯。村支书王飞介绍,县上给了30万元,折合成水泥500吨,村民平均每人只出资15元,其余都是投劳,“大家热情高涨,仅用20天,路就修好了。”
玉川村和永川村是甘肃省“一事一议”的缩影。记者从甘肃省财政厅了解到,2010年,甘肃省“一事一议”试点县从2009年的20个扩大到63个,共投入30.56亿元,其中中央和甘肃省两次追加预算,共实施项目3654个,建成小型水利设施139个,村内水渠1734公里,人畜饮水管道4641公里,硬化村内道路3483公里,直接受益群众801万人。
一条普普通通的水泥路,给农村带来的是多重变化——出行更方便,街道更整洁,乱堆乱放柴火的现象少了许多,而观念和生活习惯也在悄然间发生变化。
连接起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心路”
村级公益事业,对于甘肃省广大农村来说,一直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这倒不是农民认识不到位,根子上还是缺乏资金,干部不愿主动推动。而“一事一议”解决的正是资金这一“短板”,对于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针对性很强。
景泰县财政局局长闫培庆说,“一事一议”主要解决村庄内部“行路难、吃水难、环境差”等突出问题,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可以说是当前全省农民群众最满意的一项惠农政策。
据了解,为实施“一事一议”项目,甘肃省试点村通常要成立三个小组:一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理事小组,负责提出项目;二是村级公益事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及后期管护工作;三是村级公益事业理财小组,主要负责向村民筹资,并监督资金使用。
“一事一议”中,通过财政引导,激发起村民从事村级公益事业的热情。秦安县莲花镇的几个试点村,在修建水泥路时,都预埋了自来水管道,而这并不是“一事一议”范畴,完全是村民自掏腰包。他们意识到,将来修建自来水,还要重新挖路,不如现在把管道埋好,可以减少投资。
在试点村的示范作用下,那些非试点村的积极性也被带动起来。景泰县红水镇曾家井村三湾社,去年修建了水泥路、安装了路灯,还建起环村的水泥渠,整个村庄面貌大变。另外两个社的村民看到这一巨变,非常着急,他们找到村干部,强烈要求把自己的村子纳入“一事一议”试点中。
村镇干部告诉记者,过去最憷头向农民催粮收款,农村税费改革极大改善了干群关系,“一事一议”则使干群关系更紧密。在一些试点村,干部是农民家里的“座上宾”。“一事一议”项目虽然需要农民出资,但因所实施的项目完全由农民自主决定,解决的又是他们最急迫的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他们自愿出钱出力,这正是“一事一议”深得民心的关键。
“水泥路不仅通向村民家中,更通往村民心里,它是干部群众之间的一条‘心路’。‘一事一议’让干部们觉得有事可做,党和政府的威信也树立起来了。”秦安县陇城镇党委书记董文海深有感触地说。
财政奖补资金尚需更“给力”
甘肃省财政厅副厅长陆代森介绍,甘肃省“一事一议”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几乎所有试点县区都成立了以县上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二是工作模式有创新,在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规范的操作程序;三是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作新局面;四是产生了一批先进试点县和优秀项目。他说,今年全省“一事一议”工作将扩大到全省,对于试点愿望强烈、领导重视、基础工作扎实的县,还将给予重点支持。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试点时间较短,“一事一议”在实施中存在着“四难一低”问题。一是组织议事难,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较多,有的全家在外,难以顾及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二是通过表决难,留在村里的多为妇女和老人,他们通常在家中做不了主;三是合理筹资难,村级公益事业并不是均等地带来好处,个别村民存在抵触情绪;四是统筹规划难,个别村庄存在“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你报我也报”的错误观念;五是奖补比例偏低,导致部分项目难以实施。
甘肃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刘凤会说,甘肃省已经注意到存在的问题,比如要求各地趁着农民春节返乡时机,抓紧组织“一事一议”;还制定出4个规范性文件,对实施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建立项目竞争机制,“落实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干得不好,将取消试点资格。”
秦安县财政局局长任发祥认为,当前“一事一议”应在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让公共财政的“雨露”滋润更多的村庄,二是适度提高财政奖补比例,以适应西北农村经济落后的现状。
陆代森说,甘肃省村级公益事业历史欠账较多,“一事一议”正在填补这一空白。甘肃省将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预计“十二五”期间,全省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财政奖补资金总额将达到80亿元,加上引导农民筹资筹劳、部门扶持、企业个人捐助等,总规模将达到300亿元以上。“可以肯定,这一惠民政策将更快、更广地惠及到全省广大农村地区。”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