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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公诉厅提出量刑建议 促进量刑公正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07:04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徐日丹)“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下称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之一。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作为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检院近年来积极开展量刑建议改革相关工作,推动量刑更加公开公正。

  据了解,2009年8月,高检院公诉厅下发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和推进量刑建议改革。2010年2月,高检院公诉厅在对部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改革试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0年9月,高检院与最高法、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会签《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量刑程序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工作,高检院于2010年9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全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2010年11月,“两高三部”联合会签《关于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

  高检院公诉厅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一大亮点。《量刑程序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在试点中,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提出量刑建议,其中包括对被告人适用刑罚种类、幅度、执行方式及其理由和依据。

  该负责人指出,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有利于促进量刑公开公正,从而保障司法公正;有利于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强审判监督;有利于完善刑事审判程序和刑事诉讼结构;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有利于提高公诉人素质。

  此外,量刑建议改革对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要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定罪与量刑同等重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公诉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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