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访谈
本报记者台建林 宋红梅摄
【访谈背景】2008年10月以来,陕西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下发的《关于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若干规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截至2010年年底,陕西省法院采用“五进”方式审理各类案件48098件,占同期结案总数的9.97%,旁听群众累计达413025人次。其中,审判“进农村”32873案、“进社区”5120案、“进企业”7056案、“进学校”2572案、“进军营”297案;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35412件,占73.62%;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9642件,占61.62%,旁听人员中有40661人次协助法院开展了调解工作;在34413件案件审理中征询了旁听公民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纳后有10134条,采纳了2310条。
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连续3年上升,信访总量连续3年大幅下降,特别是一大批复杂、疑难案件和信访积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人民法院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如何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法制日报》记者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就此展开对话。
【安东观点】要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尤其是公正廉洁执法,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制度建设、进行约束监督外,关键是头脑中要有群众观念、行动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正确的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是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反对官僚主义、有效防止腐败的根本方法。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周永康同志指出,政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也是群众工作者。
我们开展的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这“两项活动”,就是法院在新形势下贯彻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具体形式。做到一切工作为了群众、一切工作依靠群众,把执法办案变成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过程。
“两项活动”在新形势下把司法和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空前地扩大了司法民主,破除了司法神秘,强化了社会监督,提高了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和公信力。实践证明,这是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措施之一。
【访谈精要】安东说,在“两项活动”中,陕西省法院把法庭搬到群众中间,让群众监督,大大推进了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法官们一门心思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融入了群众之中,执法就自然公正廉洁了。
展望新年,安东表示将要继续大力推进审判“五进”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组织开展“万名法官干警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每一名法官干警都要走出法院,到村组、社区、企业、学校等群众居所,开展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走访活动,主动征询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今年,陕西步伐更大,将开展“万件案件大评查”、“万名法官干警大培训”和评选“千名办案标兵”等活动。
陕西法院今年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两项活动”上升到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层面,健全案件选择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各级法院及法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将根据辖区村镇、社区、学校、企业及人口、民族分布等实际情况,结合群众和社会需求,选择合适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实效性。
安东说,实践证明,涉及相邻关系、赡养、抚养、扶养、土地承包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和拆迁安置、不动产的民事案件,一般适宜在村组、社区就地开庭,以便现场勘查和邀请群众发表意见、参与调解;“两抢一盗”、贩毒、敲诈勒索、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一般适宜在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安全感较差的小区、街道、村组、学校进行公开宣判,同时开展以案说法和法律宣讲;当事人双方争执不下的民间纠纷,邀请当地群众发表意见、参与调解效果比较好;当事人争议较大、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案件,邀请相关方面专家发表意见效果比较好。
安东表示,陕西省法院同时将探索开展“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将建立人民陪审团成员数据库,大胆探索人民陪审团运行机制,抓好各项创新措施落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法官“公正廉洁执法”扎好“隔离带”、筑好“防护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