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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木伦法庭:法官有时像乡镇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08:23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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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图本报记者史万森

  “我们的办案数量和大城市法官相比可能不值一提,但城市里的法官办案就是办案,不像我们这么麻烦。”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乌兰木伦法庭副庭长李志刚边开车边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话时,话语里流露出一些钦羡。

  乌兰木伦法庭庭长王瑞表说,庭里现有的两名法官,就是他和副庭长李志刚,还有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一名刚刚培养起来的法官,去年调到旗院了。”

  李志刚家在50公里外的旗里。他每周一一大早从旗所在地阿拉腾席热镇赶到乌兰木伦镇,在法庭一直呆到周五。

  法庭现在在一家饭店过渡,占了这个不大的饭店的一层。“我们原来是独立的4层小楼,镇里搞规划拆掉了,正在给我们建新的办公场所。”看得出王瑞表有些惋惜。

  这是个在全区都叫得响的人民法庭,每年审理民商事案件400多件,调撤率达到85%以上。法庭近10年一直是旗法院的先进集体,法庭的多名人员多次立功。

  说起基层法庭的“麻烦”,王瑞表告诉记者,就是离大局、离政府更近一些,法官有时还得有点乡镇干部的色彩,“你来的前一天,我们还在一个村子里给村民们开会。解决的是村里一些集体收益分配的纠纷。这些事城市的法庭不可能有。”

  这个村叫温家疙堵。在20年前,神华集团征用该村土地时,曾承诺安置24名村民,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未能履行。后来神华集团下属公司又需要征用该村土地,该村在提出土地补偿的同时,又提出了当年24人的安置问题。于是,神华集团给每人补了18万元的安置费。

  当时要安置的24名村民认为钱是补给他们的;村民们则认为,钱是村里拿土地、迁坟等作条件要回来的,得大家分。于是,24名村民开始上访。镇里让法庭介入。

  王瑞表他们到村里召开了村民大会。通过讲理说法,大致形成了一个意见,即24名村民每人拿15万元,余下的3万元由大家来分。“大部分村民同意,还有少数人不同意,还需要进一步做工作”,王瑞表说。

  乌兰木伦法庭地处蒙陕交界地带,承担着乌兰木伦、纳林陶亥两镇的审判工作任务,辖区面积1495平方公里,总人口97653人,其中流动人口55000余人。因为人员流动性大,案子送达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因为找不到当事人,案子一拖一两个月。

  2010年夏天,一位在乌兰木伦镇开汽车修理部的河南人开车撞死了一名乌兰察布市在鄂务工人员,肇事后跑回了河南。为了送达案件通知,法庭先后派人两赴河南,最后通过他的亲属做工作,劝说这名小老板回到了乌兰木伦镇,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李志刚说,正因为人口流动太快,法官办案不能拘泥于常规,而是追求高效快速。

  去年七八月间,一名农民工在一栋大楼安装霓虹灯时坠亡。事故涉及5方当事人,死者是黑龙江的,被告有包头的、山西河曲的、榆林靖边的,还有一个是本地的。法庭协调为死者家属安排了食宿,又迅速找到其他4方当事人,经过协调,5方在一周时间内就达成了协议。

  一些确实不能快速解决的案件,法庭也都作了妥善的安排。2010年,4名河南籍务工人员乘坐出租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4人全部受伤。当时,4人看病、吃饭都很困难。法庭开庭后,李志刚觉得从保险公司获赔需要一定时间,就让4人先回河南老家养伤,等法庭将钱追回来再汇过去。4人回家没有路费,李志刚个人借给他们2000元。几年来,像这样涉及外地务工人员的案件乌兰木伦法庭办了非常多,但没有一起案件让当事人不满意的。

  图为乌兰木伦法庭庭长王瑞表在田间地头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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