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法庭
本报讯记者史万森基于幅员辽阔、居住分散、诉讼成本高的特点,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法庭建设坚持以“建好中心法庭,辐射周边地区”为原则,重点抓好点、车、网建设,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制度和机制。4年来初步实现了全区人民法庭建设的目标,全区总体规划建设351个人民法庭,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171个,在建54个,有16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巡回法庭,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
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赵姝平介绍,自2005年全国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以来,自治区制定了加强全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和标准,明确提出,经过3年努力,全区一类人民法庭要达到20%,二三类人民法庭各达40%,实现法庭设置科学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目标,彻底解决审判无庭、办公无房和“一人庭、两人庭”问题。
在审判点建设方面,全区法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城区中心法庭在办事处设巡回审判点;农村牧区依托乡镇(苏木)和村(嘎查)基层政权组织成立巡回审判点。如阿巴嘎旗人民法院2008年在全旗设立了8个固定审理点,牧区60%的案件得以在审理点开庭审理。
巡回审判车被称为“移动法庭”而成为内蒙古大草原上的一道亮丽风景。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新购进3辆“依维柯”中型警车,又对原有的松花江微型警车进行了更新。按照流动法庭的格局设置,这些警车配备了相关办公设备,能够完成立案、开庭、调解和送达等多项工作任务。现在全区大多数巡回审判庭都有了专用的巡回审判车辆,54个法庭配备了远程电子签章系统。
自治区高院民一庭庭长谷卫东说,巡回审判工作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又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矛盾,平抑纠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作用。
开栏语
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目前,我国有一万多个人民法庭,95%在农村,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庭积极推广远程立案、预约办案、巡回审判等举措,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为方便当事人打官司,我国还在相关案件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金融、环保、涉台等专门法庭或合议庭。
从今天起,司法版开设“走近法庭”专栏,真实客观地展现我国最基层法官的工作状态,反映他们的困惑、希冀和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