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处以撤销中央委员职务、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的文化部原党组书记、副部长于幼军,日前被任命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主办的“中国南水北调网”12日刊发消息称,近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召开会议,该办党组书记、主任鄂竟平宣布:根据国务院决定,任命于幼军为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李津成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央组织部决定,于幼军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李津成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目前,该网站领导专区栏已更新,于幼军位居该办三位副主任的最后一位。
任职山西时因“黑砖窑”道歉
现年58岁的于幼军是江苏人,拥有哲学博士学位,曾任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深圳市长;后调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2005年7月调任山西,成为山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第二年当选省长。举世震惊的“黑砖窑事件”迫使于幼军在媒体的聚光灯下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道歉,并向山西人民作出检讨。在2007年6月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于幼军说:“作为一省之长,我难辞其咎,深感内疚和痛心,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受到伤害的农民工兄弟及家属,表示道歉!向全省人民检讨!”
受处分后淡出公众视线
2007年8月30日,于幼军另有任用,离任山西,并很快被任命为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但出乎意料的是,在2008年全国人大会议上,于幼军并没有被“扶正”为文化部长。
2008年10月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2008年9月5日作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自受处分后,于幼军淡出公众视线。唯一见诸报道的是去年7月5日,于幼军以“文化部副部级领导”身份赴甘肃庄浪调研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情况。
专家观点 <<
被问责官员复出应引入公众评价程序
记者:如于幼军这样的高官复出,折射出中央怎样的用人观?
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央对于有能力但因犯错误而被问责的高级官员,不是在他犯错误后“一棍子打死”。由于几次节外生枝,让于幼军的仕途几经波折;但在留党察看两年后,应该说于幼军表现不错,为人低调,应该继续发挥他的作用。
记者:近些年来,被问责官员复出越来越引起舆论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被问责官员复出程序被指不透明。对此你怎么看?
汪玉凯:被问责官员复出要走什么程序,关键看他所犯错误和所受处分的性质。于幼军被撤销中央委员、留党察看两年,这是党内纪律处分;去职文化部副部长,这是政纪处分;但并不是说他构成犯罪—— 如果他构成犯罪,就不可能再复出了。
留党察看两年中,他的个人表现至关重要。如果他的表现很好,没有任何问题,经过两年后他又不到退休年龄,这就需要组织为他安排工作。一般来说,党组织会给他做出鉴定,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这份鉴定往往决定他能否复出,以及复出后担任什么职务。因此按照党内程序,于幼军能否复出,文化部党组应该做出结论后报给中央,最后由中央政治局讨论决定他能不能复出以及复出后担任何职。
记者:被问责官员复出,除了遵循基本的党内程序之外,还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汪玉凯:在遵循党内基本程序的前提下,被问责者的个人能力、所犯错误的性质以及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与其能否复出有直接关系。比如,于幼军曾先后在广东、湖南、山西担任要职,个人能力比较强;在各地都有所作为,老百姓的口碑较好:不管是在广东、湖南还是山西,很多老百姓认为他是干实事的官员。这是决定他能够东山再起的重要前提。
但目前被问责官员复出仍缺乏严格而公正的程序,换言之,对社会公众公开的程序远远不够。除了党内程序之外,我认为还应该引入对被问责官员复出的公众评价机制,这样被问责官员复出才会更流畅,而消解社会的种种非议。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