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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审查制度 规范外资引进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13:52  中国广播网 官方微博

  中广网北京2月1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国务院正式出台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安全审查制度,将于一个月后实施,加强安全审查是否意味着抬高外资进入的门槛,外资会因此而收缩投资的步伐吗?地方政府的招商热情会不会让审查失去效力?

  对此,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特别对话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来看看他的观点。

  主持人:最近可以说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消息特别多,像隆平高科与法国巨头在中国境内的合资,这件事情被炒的沸沸扬扬的。有很多人担心,如果管控不当,未来中国的种业会不会受到海外种业巨头的控制,我们的粮食安全会不会受到威胁等等。您觉得,是由于近来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多我们才出台这个安全审查制度吗?

  马光远:我想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在2006年的时候,我们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一个规定,这个规定里面首次设置了对国家安全的审查。具体对哪些产业要进行国家安全的审查,办法并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具体怎么样进行,审查也没有相应的程序,所以从完善立法本身来讲,出台这么一个规定是对以前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法的一个补充、一个完善。第二个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讲,我们有很多产业事实上面临着被外资逐渐控股或者被外资逐渐控制的局面。这个局面我想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都不会坐视不管的。我们现在看到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等,对外资并购的产业的安全审查都非常严格,所以我们讲对外开放绝不意味着对所有的都要进行开放。而是意味着什么呢?对有些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必须进行审查,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这样,所以当出现一些我们非常担忧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对法律进行完善。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都是合情合理的。

  主持人:对于这次制度的出台,我也看到网友的反响非常激烈,主要的观点我归纳了一下,有两种:一种认为会阻碍外资投资境内企业的步伐;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个政策恰恰是能够在更加规范的环境当中来吸引更多的外资。您觉得哪一种观点更有道理?

  马光远:我觉得两种观点都有道理。第一个可能是因为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出台每一个规定如果说是大大的开放的,大家都会认为你这个东西很好,如果出现一个程序方面的审查的,有外电就会说,你在开放方面是倒退等等,但事实上我觉得对于外资来讲的话,对于国家安全方面的审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美国是最开放的国家,但是在外资的安全审查方面可以涉及到所有的领域。所以我说,第一个方面有道理。第二点,对于外资并购来说,如果程序比较明确,有法可依,那么对于他们收购国内产业就有好处,所以我觉得两种观点都有道理。

  主持人:还有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来合理的使用,来真真正正实现一个双赢。外资并购境内的企业,其实在我们国家外向型经济当中所占的比例不是特别高,而且这种合作的形式似乎很多的地方是特别欢迎的,那么这个安全审查制度会不会在一些地方执行的过程当中因为地方的招商热情而变了味,执行的效力会打一些折扣呢?

  马光远:现在我们看到这个办法规定,审查的部门不是说地方来审查,而是由中央部门来审查,商务部来审查,所以我觉得执行是另一个问题。对于产业的安全来讲,这几年其实我们强调的并不够,所以出台这么一个办法的话,首先是唤起大家的意识;第二点我认为,关系我们经济安全的一些产业、一些领域,商务部就应该严格执行,而不能因为一时的招商引资来放松这方面的管制,而且我们知道这几年,我们对外资的引用,都是讲质量的,而不是说像以前一样,所有的外资我们都需要,不管好坏我们都需要。我觉得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主持人:来回答一位网友的提出的具体问题。这个网友特别担心,如果外资先在国内成立一个控股子公司,然后以中国公司并购的形式来进行的话,那不就不需要经过这样的程序了吗?您觉得这是不是也说明我们的安全审查制度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呢?

  马光远:我觉得这个网友可能对整个法律的操作并不是很了解,也没有做过外资并购这方面的事项。这个事项本身在办法里面完全有规定,也就是说外商投资企业来并购国内产业的话,仍然需要国家安全审查的,所以这一点大家不要担心。因为我们的立法本身也已经走过了非常粗放的阶段,要说在中国法律层面来找一些漏洞的话,现在是越来越难了,所以我想这一点大家不要过于担心,我们的法律还是在走向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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