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道报道:股评家电视上我们见多了,现在期货评论家很快要和我们见面。中国证监会日前就《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地期货公司3项创新业务里,期货投资咨询将率先破冰。
监管层此前表示,为拓宽内地期货公司业务范围,将重点推进期货公司投资咨询业务、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破冰后,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正在同步研究和积极推进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和境外期货代理两项业务。
期货咨询是指基于客户委托,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试行办法》在资本实力、合规等方面对期货公司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作出规定:一是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二是公司最近6个月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三是至少1名具有3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高管人员,至少5名具有2年以上期货从业经历和取得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四是公司最近3年持续合规经营;五是具有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等。
对于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公共媒体进行期货评论、行情分析等信息传播活动,《试行办法》作了规定,要求期货公司事先向住所地的证监局备案。证监会将指导中国期货业协会加快期货投资咨询从业人员考试等相关工作。
为防范利益冲突,《试行办法》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制定防范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与其他期货业务之间利益冲突的管理制度。同时,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人员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