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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南2月14日电(通讯员 廖家来 欧迪清)近日,经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该县法院对以张文全、陈嶷华、杨敬后等人为首的特大流窜盗窃汽车犯罪团伙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陈某、杨某、唐某、罗某、杨某等六名主要犯罪成员一审被依法判处十一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他三名成员被判处管制至7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刑罚。
经查,自2010年3月27日至5月30日,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里,该团伙主犯张某、陈某、杨某、唐某、罗某、杨某伙同他人流窜至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零陵区、道县、宁远县、蓝山县等地,采取撬车锁、撬门入室等方式先后作案23次,盗窃汽车22辆、摩托车4辆。得手之后迅速将被窃赃物运往湖南省新田县等地进行销赃。据物价部门依法鉴定,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6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