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撬窃助动车后盖箱,本想从中窃得6万元却失手落网。日前,静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2年、戴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和5000元不等。
罗某、戴某是外地来沪的老乡。两人因盗窃助动车后盖箱财物,均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
去年国庆节前夕,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小老板梅某,从陕西北路威海路上的一家银行取款4万元,再加上身边已有的2万元,共计6万元,准备拿回公司给农民工们发工资。当他从银行出来,骑助动车行驶至常德路余姚路口遇红灯停车时,听到一阵轻轻撬窃后盖箱声,马上转身察看,只见一男子正在撬他的助动车后盖箱,便大喝一声“小偷,你做啥?”
见行窃失手,罗某赶紧让戴某骑车快跑。但两人没跑多远,便被及时赶来的社保队员及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