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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的科技进步奖何时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4日15:10  新民晚报

  因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被科技部公开撤销。这是迄今为止我国“第一例”因科技成果造假而被摘除“国家科技进步奖”皇冠的项目,公众拍手称道!

  造假必究,这是正义的必然。然而,还有一些造假的“科技成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惩处。这里试举一例:曾经贻害数十万名婴幼儿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曾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

  2008年1月8日,三鹿集团“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获得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当地媒体以“一举夺得中国乳业界20年来空缺国家科技大奖的局面终于被打破”为题作了报道。现经查证,这项所谓“成果”的获奖人是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罪犯。在奖项中,称该成果“集全集团5个技术中心和实验室的科研力量,历时8年完成,成果凝聚了三鹿人的聪明才智”。不一而足的造假、吹嘘,披着科技的时装,使人受骗上当!

  骗取国家级的科技进步奖,不仅危害了数十万名娃娃,更损害了科技进步奖的声誉,挑战了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权威和公信力。他们把“三聚氰胺”“配套”在奶粉中,就成了“技术”,冠以“创新与集成”。他们为何要冒风险拿奖?因为国家奖有巨大的广告作用,以此来获取更大的效益。

  在2009年3月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大会发言时,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马大龙教授质疑含有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他说:“这一现象损害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尊严,暴露出科技奖励制度的某些弊端。”对此,马大龙认为,有必要反思并改革我国科技奖励制度。

  马大龙剖析,由于我国科技奖励体系依附于行政体制,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免受到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

  国家科技进步奖是代表国家科技发展水平的最高奖项,获奖者都是在当代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创造突出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影响力。现在,国家科技部把造假的科技成果公开撤销,清本正源,顺了民心。“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被骗取的国家科技进步奖是否被撤销,我们拭目以待。

  解放日报 (李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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