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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2月14日消息 当今社会,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物品,一旦出现问题将会造成极大不便。不少消费者因不了解手机三包具体规定,而遭遇商家服务欺诈,手机维修问题连续数年高居投诉榜首。近日,工商李沧分局永安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根据近年受理投诉情况,总结出手机投诉六大常见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
一、三包有效期内维修两次仍有故障可要求换货
案例:市民张女士在某商店购买了一款手机,两个月后经常出现死机情况,商家将手机返厂维修两次依然经常死机,张女士遂要求退货。经协商,商家为张女士免费更换了一款相同型号的手机。
工商分析:按照《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手机主机出现特定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规定》的附录中,符合三包规定的常见手机故障都罗列其中。
二、维修要小心“软件升级”陷阱
案例:市民唐先生新买的一款手机显示字体经常出现错误,一些软件也无法正常运行,于是他找到售后部门,售后部门先后三次为手机进行了软件升级,升级之后并没有为他出具维修记录,但维修之后手机依然经常出现字体显示错误、软件无法运行的问题。唐先生提出换机,被商家拒绝。
工商分析:《规定》中要求,维修者应当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修理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维修记录,维修记录项目包括:送修日期、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故障处理情况及退、换货证明、交验日期、维修人员签字。如今,不少维修者常以“软件升级”、“输入电脑”为由忽悠消费者,不做维修记录。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手机软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死机、功能失效等严重故障,通过软件换版、升级、重新录入等软件维修应当有维修记录。
三、手机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案例:市民秦女士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半年后经常出现无法正常接打电话的故障,送到售后部门检测,发现是SIM卡接触不良的原因,在多次维修无果的情况下,商家为秦女士免费更换了一款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更换仅仅四个月后,手机再次出现SIM卡接触不良的问题,但商家以秦女士最先购买手机的时间算起已超出三包期为由,拒绝为秦女士换机,也拒绝实行三包免费维修。
工商分析:《规定》中要求,换货时,应当提供新的手机。换货后,手机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因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更换手机时,务必要求商家在原发货票上注明换机日期,加盖公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四、赠品手机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案例:市民崔女士在某商场的周年庆典活动中获赠某品牌手机一部,使用一个多月后经常出现自动关机的故障。崔女士拿着手机到商场,希望能免费维修一下,但商场表示该手机系赠品,质量本来就得不到保证,也不会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工商分析:《规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在经营活动中赠送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也规定,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作、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因此,作为商场经营活动赠送的手机,商场应当保证其质量并提供三包服务。
五、三包期内维修手机需到厂家指定维修点
案例:市民孙女士在某商场购买某品牌手机一部,使用不久后发现通话时声音时断时续。孙女士到自己家附近一个熟人的手机店进行修理,发现修理后问题依然存在,而且摄像头也出现了故障,于是又到该品牌手机的售后服务部进行修理。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该手机主板已被人私自拆动损坏,因此虽然尚在三包有效期内,但已不能提供免费修理。
工商分析:《规定》中指出,三包有效期内的手机因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只能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而不实行三包。另外,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受潮进水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手机故障,也不属于法定三包服务范畴。
六、送修手机7日内不能修好的可索要备用机
案例:市民朱先生11月份在某商店购买一部手机,2个月后经常出现通话声音很小、接听信号不好的故障,遂拿到商店维修。商家表示因临近年关,员工放假,维修时间至少要2个礼拜。朱先生经营土石方,2个礼拜维修手机将严重影响生意,要求商家一个礼拜内必须修好,但商家表示无能为力,朱先生遂投诉到工商部门。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为朱先生提供了一部备用机,待原机修理好后收回。
工商分析:《规定》中要求,送修的移动电话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因此,如果消费者送修手机7日内不能修好,可以向修理者索要备用机。
最后,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大商场或专柜,一定要索取发票、信誉卡。而且要核对手机串码与包装、手机内部商品标帖所标注的是否一致,核对手机附件是否齐全。维修手机时,应要求开具正式维修凭证,明确手机所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使用手机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动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到辖区消费者协会投诉。
半岛数字记者 刘冬荟 通讯员 朱永军[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