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飞文涉黑团伙案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开庭(资料图)
南海网2月14日海口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杨隽莹)14日下午,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215件,审结2206件,结案率99.6%,判处罪犯314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15人。
2010年,海口市中院本级审结346件,判处罪犯682人,其中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37人。全市法院结合“社会治安环境整治年”活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赌禁毒等专项斗争,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杀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刑事案件582件920人(含公安机关侦破的积压命案23件43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13件1069人。
从严惩治腐败,审结原省住建厅处长孙战年、原省高院副处级审判员肖介清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50件89人。抓好刑事大要案的审判,成功审结李飞文等23名被告人“海口汽车南站拉客抢客”涉黑案等重大敏感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2010年,李飞文因涉足汽车东站的非法营运市场,开设黑票点,并以在海口东站和西站建立地下车站以非法经营的形式大肆敛财251.54万元,2010年2月12日,海口中院依法对南站拉客黑社会团伙进行终审宣判,首犯李飞文等23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