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甫 翁文亮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翁文亮)捕后在逃及遗漏起诉犯罪嫌疑人不仅严重损害法律权威,而且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严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做到除恶务尽。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打人抢劫案件,除4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外,被该院追诉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也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这是一起发生在琼海市长坡镇的抢劫案。黄心甜、黄田荣、李帅等7人在长坡镇吃宵夜时,黄心甜提出找个人来为胆小的黄田荣“练胆”(指打人)。7人来到某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中学生王某强行带至一路口,用拳脚及木棍等轮番对王某进行侮辱性殴打,并叫王某脱裤子给他们围观取乐,之后,7人抢走王某的手机和12元钱。
2010年11月中旬,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办案人员认为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并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取保候审未一并移送审查起诉的从犯李帅等3人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经报院领导批准,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追诉。
据介绍,在追诉工作中,琼海市检察院注重把好依法介入、严审案卷、核实证据、出庭公诉四道关口,取得良好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先后追捕追诉6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