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因土地窝案被判刑18年,该案涉及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发人深省。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通过收买政府官员,再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
2009年11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海南省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在这起土地腐败案中,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竟有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同时还涉及12名村干部。开发商和干部是怎样“分工协作”的呢?原来,张延安买通村干部,通过非法转让方式,从皇宁村拿到一块集体土地。
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储备用地”时,便与张延安密谋约定,他“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张延安以每亩4.2万元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归柳某所有。
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的谭灯耀推荐了张延安等人非法占有的地块,希望谭灯耀“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
几个月之后,市政府果然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收储”了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集体用地。
按照我国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和集体用地禁止出让。
从涉案官员结构看,正是在市长“授意”下,负责土地管理、审批、征用、建设等职能部门领导“会意”,利用职务便利“一路绿灯”,帮助开发商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通过“合法审批”,高价倒卖给政府“收储”,相关领导干部从中索贿、受贿金额全部在10万元以上。(据新华社)